1.崗位職責
制度建設:
(1)統籌建立和完善集團融資管理制度,并監督實施;
(2)統籌建立和完善集團投資管理制度和投資流程,并監督實施;
融資管理:
(1)統籌集團整體的融資計劃編制、融資管理;
(2)統籌集團層面指派的融資任務;
(3)統籌與銀行等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建立合作關系,拓展融資渠道;
(4)統籌開展集團在銀行資信等級的申辦、維護及信用額度的使用;
(5)統籌負責集團及所屬公司的融資風險防范及風險控制工作;
(6)全面負責集團所屬公司信用等級評定及復評和追評工作;
(7)負責所屬公司的融資評估評審;
(8)指導、監督集團所屬公司籌融資工作,保證資金使用安全。
投資管理:
(1)協助編制集團整體投資計劃;
(2)根據公司投資戰略,拓展項目標的資源,深度挖掘投資項目;
(3)統籌擬投資項目的相關資料收集、項目進行盡職調查等工作;
(4)統籌投資項目的投后管理、投資退出等工作;
(5)統籌集團整體項目投資過程的監督、再評估、投資修正及投資后評價;
(6)統籌開展投資項目的風險防范及風險控制工作;
(7)指導所屬公司編制投資計劃;
(8)指導所屬公司編制可研,項目立項等文件;
(9)督促集團所屬公司開展投資項目后評價工作,審核所屬公司對外投資項目后評價報告。